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,“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”现更名为“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(集团)有限公司”,届时原公司“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”的业务由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(集团)有限公司统一经营, 业务主体和独立法人的法律地位不变,原公司的企业信用代码、经营地址、经营范围、企业类型、注册资本等不变,原公司的资质、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合作协议及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公司继续承接,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因资质变更正在办理中,变更过程中,仍沿用原资质及图签,后续待有关变更完成后将另行通知。
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献意!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,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!